很多人都以為如果公司注銷了,商標作為公司的財產一部分理所當然都一起會注銷,其實并不是這樣,在公司注銷后,其公司名下的商標在注銷之日起一年是可以辦理轉讓出去的,如果過了時間仍然不辦理轉讓,那么商標就會無效。所以這點是要注意了,那么公司注銷商標一般會怎么處理呢?
當然,如果商標在注銷前已經找好買家轉讓出去,這種結果是比較好的,如果一直找不到新的買家,那么就要由以下的方式進行辦理商標轉讓了:
1、歸某個股東持有。
對遺忘處置的公司資產,在公司注銷后,應歸其股東共同持有;其股東在承繼公司資產的范圍內,繼續(xù)對該公司未清償的債務承擔責任。
2、轉到個人名下。
可以將商標通過商標轉讓的方式轉到個人名下,以便后續(xù)使用或其他方式使用。
3、轉到其他公司。
如果企業(yè)還有其他公司的話,可以轉讓到其他公司的名下。
4、出售商標。
商標有其價值,企業(yè)可以通過商標轉讓的方式,在公司注銷之前出售商標。
5、商標移轉。
比如企業(yè)合并、分立或改制后的權利義務承繼者,該企業(yè)注銷后承繼其權利義務的股東或投資者,以及依法院裁定強制執(zhí)行移轉給新的權利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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